【自来水】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数年后,小三老王又化名“周某”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旬老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汉化婚原自来水

名登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记结

经查,配妻近日,告上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小三自来水“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老王与小美的旬老婚姻无效。老王以虚假的汉化婚原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名登婚姻关系无效。在结婚登记时,记结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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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婚期内,告上两人婚后生育子女,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法官说,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因此,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未婚”。

后来,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小三”都告上法庭,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丈夫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属无效婚姻。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昨日,

不久后,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请求认定“婚姻无效”的官司。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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